五常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12-31
来源:五常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姜莹
录入:姜思莹
审核:马权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两级院及五常市委的统一部署,举全院之力,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实现。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一)统筹规划,制定方案
专项斗争开展之初,我院便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年来先后以院文件形式制发6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方案,包括《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两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方案》,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有效分解斗争目标,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有序开展。
(二)召开会议,传达精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召开全院干警大会8次、党组会17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24次,以会议为载体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部室责任,形成全院“一盘棋”思想,共同打赢这场扫黑除恶攻坚战。
(三)领导靠前,亲自办案
检察长坚持对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分管刑事检察副检察长回归办案本位,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亲自审查、亲自阅卷、亲自沟通,靠前指挥、严格把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共受理涉恶集团、团伙8个,其中院领导亲自办理涉恶集团、团伙7个,共计9件49人,现均已收到法院判决。
二、深挖彻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深挖涉伞涉腐线索
专门设置了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涉黑涉恶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摸排台账,每月一登记,现已通过举报渠道收到涉黑涉恶犯罪及背后保护伞线索9条,均已移送同级扫黑办,并向上级院报备。同时,按照哈尔滨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全院动员,对近十年来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发现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共3条,已上报市院及五常市扫黑办。在办理拉林殡仪馆涉恶案时,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保护伞”线索1条,已移交市纪委监委核查中。驻监所检察室在五常市看守所开展专项线索大摸排,通过对在押人员发放宣传信及进行谈话提醒的方式,发动在押人员检举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同时,针对办理的案件全面从严审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真正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
(二)强化深挖线索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检察长严格落实“三长”签字背书要求,履行好排查涉黑恶案件是否存在保护伞的第一责任,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攻坚克难破网打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实行“一案三查”,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承办人和检察长无“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双背书”制度,强化失职失察问责,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同时,明确打击重点,重点打击政法干警队伍中涉伞涉腐违法犯罪,对检察干警参与黑恶违法犯罪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坚决先行处理,清理门户,绝不姑息,展现检察机关教育整顿队伍的坚决态度。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聚力线索清查
我院积极与五常市扫黑办联系,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重要信息资源共享交流、严格落实重点事项通报等,共同聚焦聚力重深挖,把涉黑涉恶犯罪及背后“保护伞”线索排查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实现全链条式深挖线索,重点挖掘案件中的保护伞信息。同时,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特制定《双向移交线索工作办法》,确保检察环节的深挖彻查与纪委监委的破网打伞同步推进。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扫黑除恶氛围
我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下乡镇包保督导等形式,以进村屯、进校园、进街道、进监区等为依托,共进行宣传十余次。同时,通过院内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宣传文章11篇,龙剑网发布宣传文章9篇,今日头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5篇,微博公众号宣布文章4篇,扩大宣传范围。经省院简报刊发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相关材料5篇,市院简报刊发2篇,五常市扫黑办简报刊发1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三、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经统计,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时共计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共查扣2035.1731万元,房产68处,车辆21辆、土地3处。经我院审查,涉案财物已随卷起诉到五常市人民法院。法院共判处罚金、责令退赔、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共计3725余万元,执行到位1950余万元。
(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严把证据关
在明确黑恶势力认定标准、证据标准的基础上,将“打财断血”工作贯穿案件全过程。首先在审查逮捕和提前介入阶段,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完善违法犯罪证据的同时,积极加大涉案财产证据收集的引导,对涉案财产属性、来源等方面证据加以固定与收集。然后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受案初期及时对涉案财产进行核査,防止遗漏,在起诉时通过提出量刑建议,监督法院依法适用财产刑并依法追缴、没收黑恶势力违法所得,保障财产刑的顺利执行。
(二)提高能力综合分析,明晰财产属性
刑事检察部门针对《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展集中学习,提高承办人对非法与合法财产的甄别能力。同时注重与公安、法院召开案件协调会,解决涉案财产证据完善、证据瑕疵、财产措施准确适用等问题,明晰财产的属性、来源及性质,依法打准打细。在审查案件时着重对黑恶势力案件中涉案财产证据加以梳理、分析,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案件财产作综合认定;对查封、扣押、冻结组织成员的涉案财产性质进行审查,查清涉案财产的来源,严格甄别非法与合法财产;并就涉案财产处理情况专门形成涉案财产处理意见书,在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一并移送处理意见书共4份。
(三)依托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严格依法监督
在收到法院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判决、裁定文书后,对案件所涉及黑恶势力成员的判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情况,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登记,建立财产刑执行档案,掌握所有判处财产刑的案件信息。同五常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有关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等情况,督促法院全面核查涉黑涉恶罪犯财产状况,切实做到信息共享,及时跟进监督,督促优先处置、快查快结,确保“打财断血”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和成效。
四、依法严惩,确保黑恶案件办理质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五常市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打击共打击恶势力团伙4个、恶势力集团5个。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28件89人,其中批准逮捕82人,不批准逮捕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14件61人,依法提起公诉11件59人,收到法院有罪判决9件56人。
(一)注重监督关口前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提前介入工作,将证据问题解决在提捕提诉之前,截至目前,已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8个涉恶团伙、集团在捕前诉前共提前介入16次,提出介入意见95个,为案件的后续诉讼奠定坚实基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初,与五常市公安局建立《提前介入联动机制规范》,在联动机制中明确工作要求、介入范围、介入时机,同时严格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我院办理的涉恶案件一律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后,要求办案干警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犯罪事实、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分析,对证据的补充和完善提出建议,对公安机关的取证程序作出要求,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可能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和可能遗漏的罪行追捕追诉,确保侦查活动依法进行,从源头上夯实案件基础。同时重点关注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及打财断血工作进展,并提出相关意见。
(二)严格依法办案。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严把执法办案质量关,促进公正、规范执法,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住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降格处理,也要防止为“扩大”成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对待。要依法区别对待,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讯问,击破嫌疑人的心墙,进而采取释法、说理,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犯罪危害性、刑罚严肃性的认知,最终自愿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现共对17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
(三)多措并举提升能力。一是我院扫黑办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2019年4月2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试卷内容主要涵盖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工作重点等,促使干警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全院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二是刑检部门召开“打财断血”专题培训会、黑恶案件研讨会等科务会进行集中学习,加大案件分析研判能力。三是组织观摩庭,对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的涉恶案,组织各部室观摩庭审,提高证据意识及出庭支持公诉能力。
五、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外凝合力。为保证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质量,积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系统加强沟通,信息共享,保障重要时间节点为突破口。加强对每起案件每个环节的监督,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完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确保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有案不立、有罪不查的案件,要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威慑,同时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二)内调联动。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通过案件讨论、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互通数据,统一认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同时加强执检、民行、公益诉讼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三)制发检察建议。对当地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进行专题研究,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盲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分析,重点分析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以及黑恶势力滋生源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检察建议。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源头治理。同时为确保检察建议从根本上落实,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加强跟踪回访和督促履职的力度,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及时掌握每一个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定期对涉黑涉恶犯罪类案及制发的各类检察建议进行总结分析。截止目前,我院针对办理的涉恶案件分别向五常市公安局、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市发改局制发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函我院。
(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我院一直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从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到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从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到平安建设行动,再到村两委换届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联动机制。我院侦查监督部门于2018年3月16日与五常市国土资源局(现五常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制定联动机制规范文件。我院未检部门于2018年3月14日于五常市教育局共同制定了联动机制规范文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紧完善资料台账。规范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继续查漏补缺,做好各类资料档案台账的收集整理汇编,确保全程建档、全面规范、科学分类,全面展现三年专项斗争成果。
二是对标对表再发力。对照考评项目清单和通报数据,全面分析,重点突破,最大限度提升工作质效。继续扩大战果,提升介入、审查、打伞、打财数量,提高“三书一函”发出量和采纳率。
三是持续深化“六清”。增强斗争到底的决心,持续精准发力,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尤其聚焦行业清源,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分析,多方联动、动真除患,有效堵塞监管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是着手构建“六建”。在今后工作中,我院拟制定常态化开展工作机制,并会同公安、法院及行政机关建立常治长效的联动机制。此次三年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尾声在即,但并不意味着终结。当务之急,必须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依靠常态化的综合治理模式,确保扫黑除恶能够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从根本上破解“黑恶势力犯罪屡打不绝”这个历史性难题。
基层检察机关身处扫黑除恶斗争一线,忠实履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一)统筹规划,制定方案
专项斗争开展之初,我院便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年来先后以院文件形式制发6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方案,包括《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两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方案》,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有效分解斗争目标,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有序开展。
(二)召开会议,传达精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召开全院干警大会8次、党组会17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24次,以会议为载体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部室责任,形成全院“一盘棋”思想,共同打赢这场扫黑除恶攻坚战。
(三)领导靠前,亲自办案
检察长坚持对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分管刑事检察副检察长回归办案本位,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亲自审查、亲自阅卷、亲自沟通,靠前指挥、严格把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共受理涉恶集团、团伙8个,其中院领导亲自办理涉恶集团、团伙7个,共计9件49人,现均已收到法院判决。
二、深挖彻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深挖涉伞涉腐线索
专门设置了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涉黑涉恶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摸排台账,每月一登记,现已通过举报渠道收到涉黑涉恶犯罪及背后保护伞线索9条,均已移送同级扫黑办,并向上级院报备。同时,按照哈尔滨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全院动员,对近十年来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发现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共3条,已上报市院及五常市扫黑办。在办理拉林殡仪馆涉恶案时,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保护伞”线索1条,已移交市纪委监委核查中。驻监所检察室在五常市看守所开展专项线索大摸排,通过对在押人员发放宣传信及进行谈话提醒的方式,发动在押人员检举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同时,针对办理的案件全面从严审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保护伞”线索,真正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
(二)强化深挖线索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检察长严格落实“三长”签字背书要求,履行好排查涉黑恶案件是否存在保护伞的第一责任,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攻坚克难破网打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实行“一案三查”,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承办人和检察长无“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双背书”制度,强化失职失察问责,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同时,明确打击重点,重点打击政法干警队伍中涉伞涉腐违法犯罪,对检察干警参与黑恶违法犯罪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坚决先行处理,清理门户,绝不姑息,展现检察机关教育整顿队伍的坚决态度。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聚力线索清查
我院积极与五常市扫黑办联系,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重要信息资源共享交流、严格落实重点事项通报等,共同聚焦聚力重深挖,把涉黑涉恶犯罪及背后“保护伞”线索排查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发展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实现全链条式深挖线索,重点挖掘案件中的保护伞信息。同时,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特制定《双向移交线索工作办法》,确保检察环节的深挖彻查与纪委监委的破网打伞同步推进。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扫黑除恶氛围
我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下乡镇包保督导等形式,以进村屯、进校园、进街道、进监区等为依托,共进行宣传十余次。同时,通过院内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宣传文章11篇,龙剑网发布宣传文章9篇,今日头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5篇,微博公众号宣布文章4篇,扩大宣传范围。经省院简报刊发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相关材料5篇,市院简报刊发2篇,五常市扫黑办简报刊发1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三、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经统计,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时共计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共查扣2035.1731万元,房产68处,车辆21辆、土地3处。经我院审查,涉案财物已随卷起诉到五常市人民法院。法院共判处罚金、责令退赔、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共计3725余万元,执行到位1950余万元。
(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严把证据关
在明确黑恶势力认定标准、证据标准的基础上,将“打财断血”工作贯穿案件全过程。首先在审查逮捕和提前介入阶段,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完善违法犯罪证据的同时,积极加大涉案财产证据收集的引导,对涉案财产属性、来源等方面证据加以固定与收集。然后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受案初期及时对涉案财产进行核査,防止遗漏,在起诉时通过提出量刑建议,监督法院依法适用财产刑并依法追缴、没收黑恶势力违法所得,保障财产刑的顺利执行。
(二)提高能力综合分析,明晰财产属性
刑事检察部门针对《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展集中学习,提高承办人对非法与合法财产的甄别能力。同时注重与公安、法院召开案件协调会,解决涉案财产证据完善、证据瑕疵、财产措施准确适用等问题,明晰财产的属性、来源及性质,依法打准打细。在审查案件时着重对黑恶势力案件中涉案财产证据加以梳理、分析,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案件财产作综合认定;对查封、扣押、冻结组织成员的涉案财产性质进行审查,查清涉案财产的来源,严格甄别非法与合法财产;并就涉案财产处理情况专门形成涉案财产处理意见书,在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一并移送处理意见书共4份。
(三)依托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严格依法监督
在收到法院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判决、裁定文书后,对案件所涉及黑恶势力成员的判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情况,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登记,建立财产刑执行档案,掌握所有判处财产刑的案件信息。同五常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有关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等情况,督促法院全面核查涉黑涉恶罪犯财产状况,切实做到信息共享,及时跟进监督,督促优先处置、快查快结,确保“打财断血”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和成效。
四、依法严惩,确保黑恶案件办理质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五常市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打击共打击恶势力团伙4个、恶势力集团5个。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28件89人,其中批准逮捕82人,不批准逮捕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14件61人,依法提起公诉11件59人,收到法院有罪判决9件56人。
(一)注重监督关口前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提前介入工作,将证据问题解决在提捕提诉之前,截至目前,已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8个涉恶团伙、集团在捕前诉前共提前介入16次,提出介入意见95个,为案件的后续诉讼奠定坚实基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初,与五常市公安局建立《提前介入联动机制规范》,在联动机制中明确工作要求、介入范围、介入时机,同时严格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我院办理的涉恶案件一律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后,要求办案干警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犯罪事实、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分析,对证据的补充和完善提出建议,对公安机关的取证程序作出要求,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可能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和可能遗漏的罪行追捕追诉,确保侦查活动依法进行,从源头上夯实案件基础。同时重点关注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及打财断血工作进展,并提出相关意见。
(二)严格依法办案。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严把执法办案质量关,促进公正、规范执法,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住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降格处理,也要防止为“扩大”成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对待。要依法区别对待,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讯问,击破嫌疑人的心墙,进而采取释法、说理,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犯罪危害性、刑罚严肃性的认知,最终自愿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现共对17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
(三)多措并举提升能力。一是我院扫黑办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2019年4月2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试卷内容主要涵盖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工作重点等,促使干警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全院形成浓厚学习氛围。二是刑检部门召开“打财断血”专题培训会、黑恶案件研讨会等科务会进行集中学习,加大案件分析研判能力。三是组织观摩庭,对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的涉恶案,组织各部室观摩庭审,提高证据意识及出庭支持公诉能力。
五、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外凝合力。为保证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质量,积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系统加强沟通,信息共享,保障重要时间节点为突破口。加强对每起案件每个环节的监督,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完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确保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有案不立、有罪不查的案件,要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威慑,同时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二)内调联动。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通过案件讨论、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互通数据,统一认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同时加强执检、民行、公益诉讼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三)制发检察建议。对当地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进行专题研究,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盲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分析,重点分析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以及黑恶势力滋生源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检察建议。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源头治理。同时为确保检察建议从根本上落实,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加强跟踪回访和督促履职的力度,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及时掌握每一个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定期对涉黑涉恶犯罪类案及制发的各类检察建议进行总结分析。截止目前,我院针对办理的涉恶案件分别向五常市公安局、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市发改局制发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函我院。
(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我院一直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从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到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从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到平安建设行动,再到村两委换届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联动机制。我院侦查监督部门于2018年3月16日与五常市国土资源局(现五常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制定联动机制规范文件。我院未检部门于2018年3月14日于五常市教育局共同制定了联动机制规范文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紧完善资料台账。规范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继续查漏补缺,做好各类资料档案台账的收集整理汇编,确保全程建档、全面规范、科学分类,全面展现三年专项斗争成果。
二是对标对表再发力。对照考评项目清单和通报数据,全面分析,重点突破,最大限度提升工作质效。继续扩大战果,提升介入、审查、打伞、打财数量,提高“三书一函”发出量和采纳率。
三是持续深化“六清”。增强斗争到底的决心,持续精准发力,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尤其聚焦行业清源,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分析,多方联动、动真除患,有效堵塞监管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是着手构建“六建”。在今后工作中,我院拟制定常态化开展工作机制,并会同公安、法院及行政机关建立常治长效的联动机制。此次三年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尾声在即,但并不意味着终结。当务之急,必须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依靠常态化的综合治理模式,确保扫黑除恶能够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从根本上破解“黑恶势力犯罪屡打不绝”这个历史性难题。
基层检察机关身处扫黑除恶斗争一线,忠实履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