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人民检察院二〇二〇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20-04-07
来源:五常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姜莹
录入:姜思莹
审核:马权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五常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治本”的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示精神,根据省、市两级院及五常市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举全院之力,以“一十百千万”行动(即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大案、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为牵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实现。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五常市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共办理涉恶集团5个,涉恶团伙3个。共受理提请批捕涉恶案件17件60人,批准逮捕58人,不批准逮捕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2件58人,依法提起公诉6件34人,收到法院判决3件14人。移送五常市扫黑办黑恶线索12条,移送五常市公安局“保护伞”线索1条。提前介入9次,制发检察建议5份。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围绕政治站位,在履行重大政治责任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达压实责任。我院共召开18次党组会议、20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同时,我院各科室均进行扫黑除恶专项科务会,会议主要为传达精神及培训学习,旨在抓落实方面下真功夫。
2、院领导亲自办理黑恶案件,靠前指挥。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便要求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办理、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并实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一律适用提前介入,有针对性的提出介入的意见和建议。检察长亲自受理批捕涉恶案件1件7人,批准逮捕1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1件7人;分管院领导亲自受理批捕涉恶案件9件33人,批准逮捕31人,不批准逮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10件44人,提起公诉3件20人,出庭支持公诉1件7人,收到法院判决1件7人。
3、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全院形成浓厚学习氛围。我院扫黑办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2019年4月2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试卷内容主要涵盖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工作重点等。
4、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装备保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黑恶案件专办组。设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扫黑办的后勤保障,保证扫黑办的实体化运行。
(二)围绕依法严惩,在宣传发动和依法办案方面
1、拓宽线索摸排渠道,深挖案件线索。我院在专项斗争开始时,便开通了53532000的涉黑涉恶举报电话,在大门口处设置了举报信箱,建立涉黑涉恶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摸排台账,每月一登记。今年已通过举报信箱及控申接待收到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9份,均已移交至五常市扫黑办。
2、按照市院文件要求,对案件串并分析,十年来各科室所有案件进行清底大排查。按照哈尔滨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全院动员,对近十年来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深挖线索,发现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条,已移交至五常市扫黑办,并上报市院备案。
3、撰写黑恶案件调研报告,分析当地黑恶案件特点。先后共制作调研报告4篇,针对黑恶案件发案特点、规律,发案原因,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调研论述,其中1篇被省、市两级院简报刊发。
4、积极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刑事检察部门同看守所举行座谈会,并深入监区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发放宣传信及个别谈话提醒排查“保护伞”问题。
(三)围绕综合治理,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方面
发挥检察职能,帮助行业整章建制。我院在办理黑恶案件中,针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发改局下发检察建议共计3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堵漏建制,现均已收到整改回函。
(四)围绕深挖彻查,在打击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方面
1、落实“两必问”及“双背书”工作要求,对我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均进行无“伞”签字背书、填写核查表及涉案财产处置背书表,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均按照“两必问”原则。
2、在办理殡葬领域涉恶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收到“保护伞”线索1条,已将线索已送给市公安局进行进一步侦查,同时向市院备案。
(五)围绕组织领导,在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方面
1、制定专项方案,有条不紊开展。我院于2019年4月22日制发《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制发《五常市人民检察院20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于2019年8月12日制发了《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在日常工作中,各部室均按照方案有条不紊的推进专项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扫黑除恶氛围。我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形式,以进村屯、进校园、进街道为依托,共进行宣传十余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积极举报的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行动自觉。检察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人民战、整体战、攻坚战。入额院领导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对于涉案人数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组建检察官办案组,由院领导或资深检察官担任办案组组长,对案件定性、证据认定、侦查方向、庭审预案等进行分析研判,确保诉讼高效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作用,将员额检察官独立承担司法责任和发挥集体智慧相结合,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证据扎实,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
(二)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从严从快打击。一要突出打击重点,把握主要矛盾。把重点领域的重点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以及“保护伞”等犯罪行为,对上述犯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二要依法快捕快诉,迅速形成震慑。要充分发挥内设机构改革后的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打准打实”。三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不枉不纵。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认定和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非法放贷讨债中涉及的犯罪,准确把握犯罪特征、组织特性、行为定性,准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措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办案中要注意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把依法严惩和分化瓦解相结合,把惩治犯罪和教育群众相结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拓宽法律监督途径、提升法律监督实效,要严把立案监督关,认真做好追捕、追诉工作、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严把提前介入关,对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涉案范围广、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严把审判监督关,对于量刑畸轻畸重、审判程序违法、罚金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通过量刑建议、纠正违法、抗诉等方式加大审判活动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活动监督,对黑恶势力涉案的民事、行政案件立案、审理、裁判和执行依法重点监督,对黑恶势力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办案中发现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坚定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重大案情、提供工作动态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机关、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合力。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两委换届工作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同平安创建和“两率一度”宣传相结合,同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同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今年是“中国之治”再创佳绩之年、“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基层检察机关身处扫黑除恶斗争一线,要忠实履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五常市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共办理涉恶集团5个,涉恶团伙3个。共受理提请批捕涉恶案件17件60人,批准逮捕58人,不批准逮捕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2件58人,依法提起公诉6件34人,收到法院判决3件14人。移送五常市扫黑办黑恶线索12条,移送五常市公安局“保护伞”线索1条。提前介入9次,制发检察建议5份。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围绕政治站位,在履行重大政治责任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达压实责任。我院共召开18次党组会议、20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同时,我院各科室均进行扫黑除恶专项科务会,会议主要为传达精神及培训学习,旨在抓落实方面下真功夫。
2、院领导亲自办理黑恶案件,靠前指挥。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便要求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办理、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并实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一律适用提前介入,有针对性的提出介入的意见和建议。检察长亲自受理批捕涉恶案件1件7人,批准逮捕1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1件7人;分管院领导亲自受理批捕涉恶案件9件33人,批准逮捕31人,不批准逮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10件44人,提起公诉3件20人,出庭支持公诉1件7人,收到法院判决1件7人。
3、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全院形成浓厚学习氛围。我院扫黑办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2019年4月2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试卷内容主要涵盖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工作重点等。
4、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装备保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黑恶案件专办组。设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扫黑办的后勤保障,保证扫黑办的实体化运行。
(二)围绕依法严惩,在宣传发动和依法办案方面
1、拓宽线索摸排渠道,深挖案件线索。我院在专项斗争开始时,便开通了53532000的涉黑涉恶举报电话,在大门口处设置了举报信箱,建立涉黑涉恶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摸排台账,每月一登记。今年已通过举报信箱及控申接待收到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9份,均已移交至五常市扫黑办。
2、按照市院文件要求,对案件串并分析,十年来各科室所有案件进行清底大排查。按照哈尔滨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全院动员,对近十年来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深挖线索,发现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条,已移交至五常市扫黑办,并上报市院备案。
3、撰写黑恶案件调研报告,分析当地黑恶案件特点。先后共制作调研报告4篇,针对黑恶案件发案特点、规律,发案原因,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调研论述,其中1篇被省、市两级院简报刊发。
4、积极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刑事检察部门同看守所举行座谈会,并深入监区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发放宣传信及个别谈话提醒排查“保护伞”问题。
(三)围绕综合治理,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方面
发挥检察职能,帮助行业整章建制。我院在办理黑恶案件中,针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发改局下发检察建议共计3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堵漏建制,现均已收到整改回函。
(四)围绕深挖彻查,在打击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方面
1、落实“两必问”及“双背书”工作要求,对我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均进行无“伞”签字背书、填写核查表及涉案财产处置背书表,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均按照“两必问”原则。
2、在办理殡葬领域涉恶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收到“保护伞”线索1条,已将线索已送给市公安局进行进一步侦查,同时向市院备案。
(五)围绕组织领导,在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方面
1、制定专项方案,有条不紊开展。我院于2019年4月22日制发《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制发《五常市人民检察院20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于2019年8月12日制发了《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在日常工作中,各部室均按照方案有条不紊的推进专项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扫黑除恶氛围。我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形式,以进村屯、进校园、进街道为依托,共进行宣传十余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积极举报的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行动自觉。检察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人民战、整体战、攻坚战。入额院领导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对于涉案人数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组建检察官办案组,由院领导或资深检察官担任办案组组长,对案件定性、证据认定、侦查方向、庭审预案等进行分析研判,确保诉讼高效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作用,将员额检察官独立承担司法责任和发挥集体智慧相结合,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证据扎实,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
(二)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从严从快打击。一要突出打击重点,把握主要矛盾。把重点领域的重点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以及“保护伞”等犯罪行为,对上述犯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二要依法快捕快诉,迅速形成震慑。要充分发挥内设机构改革后的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打准打实”。三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不枉不纵。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认定和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非法放贷讨债中涉及的犯罪,准确把握犯罪特征、组织特性、行为定性,准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措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办案中要注意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把依法严惩和分化瓦解相结合,把惩治犯罪和教育群众相结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拓宽法律监督途径、提升法律监督实效,要严把立案监督关,认真做好追捕、追诉工作、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严把提前介入关,对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涉案范围广、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严把审判监督关,对于量刑畸轻畸重、审判程序违法、罚金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通过量刑建议、纠正违法、抗诉等方式加大审判活动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活动监督,对黑恶势力涉案的民事、行政案件立案、审理、裁判和执行依法重点监督,对黑恶势力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办案中发现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及时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坚定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重大案情、提供工作动态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机关、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合力。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两委换届工作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同平安创建和“两率一度”宣传相结合,同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同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今年是“中国之治”再创佳绩之年、“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基层检察机关身处扫黑除恶斗争一线,要忠实履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